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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环保法》正式实施 打击力度越来越大
来源:高能环境   |  2015-02-06 总浏览:101983

  最近,市人民法院又对两起环境污染案件作出判决。两案犯罪情节如出一辙:未经审批,非法排污。

  偷开小作坊,简易粗暴生产,这样的方式已经行不通了。随着法律的日益完善,对污染环境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。

  一周里三人被判刑

  2014年3月,松门人陈某和王某偷偷开了个皮革加工作坊,加工时产生的大量废水被直接排到下水道。不到两个月,两人就被查获。经环保部门检测,废水中铬含量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。

  今年1月22日,两人因环境污染罪均被判处1年5个月,并处罚金12万元。

  2013年6月开始,安徽来的打工者唐某接到一笔活儿:在箬横某加工点进行电镀加工。加工时产生的废水也直接排入附近河中。

  2014年3月,该加工点被市环境保护局查获。经检测,废水水质中的ph值、六价铬、铅的浓度均超过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1900-2008)中标准限值的3倍以上。

  今年1月23日,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,并处罚金12万元。

  10案14人均获实刑

  据法官介绍,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刑法》修正案(八),将“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”改为“污染环境罪”。

  与以往“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”的构成条件不同,只要违反国家规定,排放、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、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、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,严重污染环境的,都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同年11月,市人民法院判处了我市首起污染环境案:判处某染料公司企业主蔡某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  2014年,市人民法院共判处了10起环境污染案件,涉案14人均被判处实刑。

  这些案件中,除了一起涉及皮革加工外,其他均是电镀加工。获刑人员中,最低的被判处拘役5个月、并处罚金3万元,最高的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、并处罚金20万元。

  新法实施,打击力度更大

  来自市环保局的数据:去年,共实施行政处罚142件,责令停止生产137家,申请市政府强制断电10次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0宗,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5起,行政拘留102人,刑事拘留32人。

  环保部门查处的不规范企业五花八门,违法行为包括项目未审批、防污设备缺乏或不正常、超标排放等。一般情况下,排放物中重金属含量超标3倍以上,企业负责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今年1月1日,新《环保法》正式实施,增加了“按日计罚、查封扣押”等新规定。对于一些情节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,按日计罚等经济处罚与查封扣押、限产停产等行为罚和行政拘留等人身罚可以并用。

  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朱遥说,以前,对污染环境的处罚往往是罚款,目前还有查封扣押、对负责人进行行政拘留等手段。几天前,环保部门对城南一家企业进行查封,这还是第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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